企业如果执行国家标准,就可以不制定企业标准。如果需要制定企业标准,那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,如:提高产品质量,提高市场竞争力,但是企业内控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,否则失去制定企业标准的意义,内控标准依法可以不备案。
强利性国家标准是必须执行的,只要产品有相应的强利性国家标准,就必须执行,否则就是违法,就要承担想应的法律责任。
如果要制定企业内控标准,就一定要**该国标,但不一定作为交货时的标准,交货的标准以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准。
如果产品有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,企业可以不执行该推荐性国家标准。国家鼓励企业利定**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,但是企业标准也可以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,这都不违法,只不过市场竞争力很弱,一般企业都不这样做。法律有规定的除外。
在制定企业标准时,不论几个企业标准引用了国家标准中的某些条款只要注明就行。注明方法遵照GB/T1.1--200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*1部分:标准化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标准执行。法律明确规定,所有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都不用企业备案,企业只是执行,地方标准化部门也无权备案这些标准。